近期,黄山市发布了《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这是为促进并有效管理民宿业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该条例共包含32条规定,涉及民宿定义、相关部门职责、促进措施、开办要求及程序、经营规范等方面。黄山市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将建立由文化和旅游部门主导的民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并详细规定了文化、旅游、公安等9个部门的具体职责。
为了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宿业的发展,《条例》制定了十项促进措施,涉及规划、资金、设施等多个方面。其中包括支持以合法方式活化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房屋和其他相关设施,合法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发展民宿;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民宿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倡导将符合条件的民宿纳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会议培训以及职工疗休养等领域。
为了规范民宿业的开办,条例规定了实行“属地申报联审制”的原则。民宿经营者提出注册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照联办”申请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证照联办”综合受理窗口将统一发放证照。
黄山市的这一举措意在推动当地民宿业的蓬勃发展。为了更好地履行责任,黄山市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将确保联席会议的顺利运作,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促进措施中的资金、设施等方面的支持将为民宿业提供更多发展机遇。此外,开办程序的简化将使创业者更容易投身于这一充满活力的行业。
总的来说,这一《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为黄山市的民宿业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支持和管理规范,为当地旅游业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希望这一政策的出台能够成为当地民宿业茁壮成长的催化剂。